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行社依法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近日,许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办旅行社违法风险点普法培训会。
此次培训主要为有效整治全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购物”等问题,针对当前旅游行业合同签订不规范、无证导游带团、擅自变更行程、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租用无资质车辆、导游服务不规范等方面进行普法。
下一步,许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抓好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购物”等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良好形象,确保将民生实事办实办好,让群众可感可及。(记者任佳琼通讯员李伟)
■相关链接(普法小知识)
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行为在我市范围内的主要表现形式
1.无资质组织“夜爬”旅游活动
2.无资质组织中小学生研学旅游
3.无资质组织针对老年群体的旅游活动
4.以研学之名行旅游之实
5.境内资质旅行社违规开展出境业务
二、导游方面可能涉及的违法风险点
1.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2.导游私自承揽业务
3.不按要求携带《派团单》
4.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物品
5.未携带电子导游证等行为
6.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拒绝履行合同
7.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项目
三、旅游包车注意事项
旅行社用车“六不租”规定
1.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的车辆
2.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3.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
4.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
5.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6.不租用未按规定配备驾驶员的车辆
四、组织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
1.不合理低价游
2.擅自变更行程
3.欺骗、强制旅游购物
4.未征得同意委托合同
5.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五、许昌市文化执法举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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