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旅游业等特困行业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

来源: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6-14 06:56    

日前,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通知》(简称《通知》),以期降低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通知》明确,此次用电阶段性优惠范围为9号文件明确的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等特困行业,省电力公司及各增量配电网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企业)在计收特困行业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电费时,原则上以2022年6—8月抄表电量,按当月到户电度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用户如何申报?《通知》称,8月31日前,有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当地公布的联系方式报送有关资料,也可直接提交至供电营业厅。其中,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非电网供电主体负责汇总供电区域内纳入优惠范围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电量电价等有关信息,集中申报。

编审: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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