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认定工作启动

来源:焦作日报  发布时间:2024-07-13 08:03    

近日,焦作市启动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认定工作,认定项目有: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古县、古镇、古村落等;纪念地、遗址、古建筑、旅游胜地等;重要自然地理实体;近现代重要地名;红色地名;历史地名,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

不违背公序良俗,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地名语词的读音、书写与语义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地名实体文化特色;影响力和知名度高,具有传承价值。

符合以下要求,可认定为地名文化遗产:地名语词的读音、书写与语义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地名实体文化至少含有一个下列特征:一是有积淀的历史渊源、文物古迹、历代人物、历史事件、文学典籍等特征明显的历史文化;二是具有特殊的地理景观、地方资源物产以及动物栖息地等鲜明的地域文化;三是具有饮食、民俗、服饰、礼仪、民间文艺(工艺)等独特的乡土文化,知名度高,具有文化传承价值。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地名,优先认定为地名文化遗产: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源地;市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等。

焦作市民政局将通过组织申报、认定评审、公示公布、变更备案四个阶段进行,最终评选出焦作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记者赵改玲)

编审: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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