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主持召开《洛阳市民宿业促进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民宿定义范围、经营规模、部门职责、促进发展举措及规范管理要求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李保国强调,开展民宿业立法是推动民宿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助力洛阳市打造文旅目的地的重要举措。要统筹协调好促进和规范关系,坚持把促进民宿业发展摆在立法首要位置,围绕完善规划布局、加强产品培育、保障用地用房、推动产业融合、加强人才培养等,探索推出引领性、突破性、创新性法规条款,切实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洛阳实际,找准找实当前制约洛阳市民宿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政务服务,为民宿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要强化特色民宿品牌建设,深入挖掘洛阳特色文化资源,围绕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洛阳味道”等重点工作,积极打造具有鲜明洛阳特色的民宿品牌,推动民宿向规范化、精品化、品牌化、集群化、特色化方向发展。要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渠道,广泛征求民宿经营主体、游客、社区居民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法规内容,切实把《条例(草案)》修改好、完善好,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促进我市民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杰参加。(洛报融媒记者 李雅君 通讯员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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