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携手 共同推进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文物保护

来源:河南省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06:5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更好汇集地方和军队保护合力,将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3月21日上午,河南省文物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郑州军事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等军地有关单位共同对位于开封市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保护现状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召开保护工作座谈会。

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位于开封市禹王台区,现存文物建筑由东西两座建筑形式一致的“红洋楼”构成,砖木混合结构。1946年2月,为让黄河重归故道,共产党以大局为重,同意和支持国共双方各自在自己的防区内组织复堤,堵口归故。1947年6月下旬,国民党当局无视沿岸700万群众的生命安全,企图再次实施“以水代兵”水淹解放区。1947年7月19日周恩来同志飞抵开封,就“黄河归故”时间问题与国民党代表进行谈判,揭露、批判了国民党反动派的阴谋,期间下榻于“红洋楼”,该旧址是这段历史的重要标志和实物见证。2000年9月,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12月,被河南省文物局纳入河南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旧址现在由中国人民解放军32150部队管理和使用。

会议回顾了近年来河南省军地有关部门合作推进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展示利用、传承弘扬有关情况;通报了国家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对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工程立项、批复和维修经费下拨情况;听取了当前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日常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达成一致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军地各方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文物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调查理清河南境内军队管理文物数量和保护现状,进一步推进军队管理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二要突出重点,创新管理模式。军地协作尽快理顺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划分和负责人,积极推进国共黄河归故旧址保护和展示利用。三要发挥公益诉讼优势,加强军管文物保护。各级地方检察机关与郑州军事检察院加强沟通协调,以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文物保护为切入点,从公益诉讼角度分析研判,积极推进并加强军队管理使用的文物的保护工作。

河南省文物局革命文物处处长张永俊、中国人民解放军郑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唐效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查部检察官马军参加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解放军32150部队、开封市军分区、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和禹王台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作者:刘伟托)

编审: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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