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国家版权局表彰为有功单位

来源: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6:20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根据国家版权局《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国家版权局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的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和评审工作,许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入选202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公示名单,刘根亭、陈冲入选有功个人名单。





典型案例

2020年8月,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群众举报,对许昌某书店涉嫌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涉案书店利用门店和租用的小区车库向消费者出售非法出版物,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扰乱了许昌市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2021年,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给予涉案书店行政处罚。

​

近年来,许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开展侵权盗版专项执法行动,从机制体制入手,调整充实执法力量,线上线下同时发力,狠抓典型案件查处,净化全市社会文化环境,积极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

​

下一步,许昌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和非法出版行为,加强同相关执法机构的联合协作,形成办案合力,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许昌文化市场的良好经营秩序。   

一是坚持把常态化的执法检查摆到突出位置,科学制订计划,保障检查频次,确保做到不间断、无死角。

二是根据出版市场特点,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增加节假日执法检查,对公众号、网上书店、实体书城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执法监管。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响执法声势,拓展执法成效,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保持“12345”等市场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处理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编审:肖洋
首页 | 封面新闻 | 通知公告 | 今日旅讯 | 美景秀秀 | 舌尖中原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手机报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