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焦作市文广旅局召开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部署全市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焦作市文广旅局副局长孙向召主持会议并就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孙向召强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发展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县(市、区)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清重大意义。要按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各方责任,建立问题清单,强化部门协同,务求整治效果。要多渠道广泛宣传引导,引导游客主动抵制私设“景点”,做到文明旅游、绿色出行。
私设“景点”整治的对象是指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以及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行为。
根据文旅部、省文旅厅视频会议精神,市文广旅局已于9月9日晚印发了《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焦作市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焦作市将在9月至11月间全面展开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9月13日前,各地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9月30日前,建立健全台账清单;10月31日前,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为保障专项整治效果,市、县两级文广旅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落实执法责任,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私设“景点”行为。各地也将开设违法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层面的监督。并且,11月30日前,市文广旅局将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有力、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力求通过综合施治,实现标本兼治,为焦作市打造高能级文旅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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