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将启动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2022-05-25 06: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通知》要求,推荐申报相关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稳慎认定、优中选优、循序渐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部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着力加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

《通知》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25年以上;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认定为该项目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编审: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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