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启动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2021-11-15 07:17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

通知称,认定对象为具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旅游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能够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申报条件包括符合《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行业标准及评分细则关于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相关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位;文化和旅游特色鲜明,文化资源、文化景观丰富,文化展示空间和活动、服务条件良好,旅游休闲业态种类多样、形式创新,经营单位数量充足,经营状况良好;功能完善,旅游公共设施与信息服务体系健全;访客综合满意度较高;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符合国家各项相关要求,街区相关各类主体及其运营行为取得全部相关必要手续;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社会反响强烈的负面舆情事件;已是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

编审: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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