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公示,河南3个上榜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2021-06-02 06:59    

5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公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

经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共27个城市达到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拟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河南省许昌市上榜;47个项目达到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验收标准,拟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河南省焦作市百姓文化超市项目、鹤壁市淇水亲子故事乐园项目两项上榜。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的公示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27个城市达到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拟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47个项目达到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验收标准,拟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二、公示对象

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734

监督电话:010-59882003

传  真:010-59881776

电子邮箱:ggsjgc@126.com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1. 拟命名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

2. 拟命名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名单

编审: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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