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示,拟认定栾川县、林州市、浉河区、巩义市、博爱县等5家单位为我省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推荐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据悉,我省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推荐工作,是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0〕74号)、《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初审验收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豫文旅资源〔2020〕21 号)精神,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各单位自愿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集中会审(文档资料、创建工作视频)和现场检查,依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量化打分,并报厅领导同意,最终确定并予以公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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