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洛阳市文物局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30 00:42    

组建早期中国和夏文化研究中心,启动二里头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打造黄河文化主地标城市,打造东方博物馆之都,实现九县(市)博物馆全覆盖……

5月27日,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5年,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加快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方案》分别从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加强文物价值传播推广、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文物资源合理利用、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创新人才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科技支撑等9方面,推出了32条举措,以发挥文化资源优势,让文物活起来,让文脉传下去。

在文物保护创新发展方面,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组建早期中国和夏文化研究中心,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和河洛文化,推进其遗产系统保护;推进丝绸之路和隋唐大运河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程,提升其保护能力、展示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办好世界古都论坛,建设永久会址,讲好洛阳故事,传播洛阳声音,构建“华夏之源、河洛之根、丝路起点、运河中心”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重点打造帝都文化、黄河文化、牡丹文化、运河文化,打造黄河文化主地标城市,打造文旅核心展示区,打造“东方博物馆之都”;加强文物价值传播推广,将洛阳历史文化遗产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培训体系;推进文博研学营地、基地建设,建立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划定文物保护“紫线”,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

在健全文物管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级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建立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安全责任清单;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文物安全督察监管,严控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推进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文物行政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县级以下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支持文物保护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深入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在加强文物合理利用方面,文物保护与旧城改造、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相结合,因地制宜在文物保护区域适度发展服务业和观光农业。强化文旅融合,对文物、博物馆资源进行分类整合,推出有特色的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博物馆旅游线路。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形成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打造“东方博物馆之都”文创品牌,其所得收入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探索文博科研单位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激励机制,选取古代艺术博物馆、洛阳博物馆等有培育发展潜力的文博单位作为试点,成立公司性质的研发中心,承接文物保护修复类项目,不断盘活博物馆资源,加大博物馆自身造血功能。发展智慧博物馆、数字博物馆,坚持展示方式与展陈内容相得益彰,融通多媒体资源,推进“互联网+”文物,提升文物展示水平和传播方式。

在深化文物交流合作方面,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在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及文物科技保护领域的实质性合作;积极参与国家“中华文明走出去工程”等国家项目,提升河洛文化影响力。发挥文物资源优势,促进港澳台同胞的中华文化认同。充分发挥洛阳古都资源优势,举办文物艺术品展销会。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依法规范文物艺术品鉴定,开展多层次文物鉴定服务。

在文物改革支撑保障方面,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适当提高博物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开辟“绿色通道”,引进文博专业高层次人才;强化县(市、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重要文物和重大考古项目的科技保护与研究。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加强对田野考古、文物安全保卫人员、夜间开放博物馆工作人员以及文物库房、文博单位夜间值班人员的劳动保护。

编审:肖洋 责任编辑: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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