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日前,卢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卢氏县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二十条措施》主要内容,结合文广旅行业实际,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出台关于支持卢氏县文化、广电、旅游产业(项目)发展的相关措施,确保全县文广旅产业(项目)及早走出困境,健康有序发展。
1、加强企业服务。对2020年计划实施的文广旅游重点产业(项目),除积极做好文物勘探、保护等本职工作外,积极协助企业提高办理规划、用地、环评、安评等前期手续办理效率,帮助企业复工备案,全力协调解决防疫、设备、原辅料、人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困难,保障企业有序建设、经营。
2、加快手续办理。对重点文广旅产业项目,积极向县委、县政府申报,争取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全面落实联审联批和“网上办、不见面”,允许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3、畅通企业服务渠道。文广旅局设立企业服务热线电话0398—3121177(政务服务和监督股),随时受理企业反映的各种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搞好点对点的协调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协调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协调各银行机构加大对文旅企业的支持,确保疫情防控期内贷款规模不低于2019年同期,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5、缓缴社会保险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因疫情造成不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的企业,可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办理。由此造成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延迟缴纳以及因疫情停工造成欠费的,按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疫情结束后3个月。
6、暂退质保金。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做好与上级部门及旅行社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对全县辖区内依法缴纳保证金、领取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退还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7、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在做好文广旅企业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并引导文旅企业职工参加各类线上培训。
8、全力保障文广旅产业(项目)建设。抢抓国家出台财政、金融、促消费、扩投资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文广旅企业(项目)建设与发展。
9、搞好文旅市场营销推广。积极与省文旅厅联系,争取对我县文旅企业营销工作的各项支持。目前已争取到省厅联合腾讯公司开展的“心灵故乡•老家河南,邀您线上看春天”推广活动,通过腾讯微视平台建立短视频专辑页面和话题推广,对我县文旅行业进行宣传推广,借助腾讯各大流量平台向全国公众宣传推荐我县美景、美食、美宿等,为疫情后我县文旅行业复苏打好坚实基础。
10、协助做好复工营业相关工作。鼓励文广旅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对其经营场所内部进行改造升级,协助企业做好疫情过后复工营业各项工作,确保企业快速复工营业。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卢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宣告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终止。中央、省、市、县若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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