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

来源:本报综合  发布时间:2019-11-25 09:01    

为了加强游戏游艺设备管理,规范娱乐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内容审核、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5章34条。《办法》明确指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娱乐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鼓励企业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发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民族精神、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运动体验、技能训练、益智教育、亲子互动等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

《办法》强调,面向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销售游戏游艺设备前,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单位应当在游戏游艺设备显著位置张贴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并依照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确定的机型机种类别,标注“游艺娱乐设备”或者“电子游戏设备(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字样。其中,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的标准由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制定。此外,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指出,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和进口单位应当建立游戏游艺设备内容自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内容审核人员,加强游戏游艺设备内容自审工作。

《办法》还强调,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将其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情节严重的,可以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者文化市场黑名单。

《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文市函〔2015〕576号)同时废止。《办法》施行后,文化和旅游部不再统一公布游戏游艺设备信息。

编审:阿来 责任编辑: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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